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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时间:2018/05/03 09:09:25 来源:

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也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优秀人才。

学校创办于1903年,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立足于继承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又注重对外合作交流,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学校目前下设30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中心)和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有权自行评审和授予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300人。

   115年来,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较高评价。已形成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优势,以师范类专业为特色,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36号),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幼儿教师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职数

幼儿教师

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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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优秀应届硕士或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上述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2.应届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应届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6岁。有工作经历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的630日。

   3.科研业绩及获奖:公开发表2篇论文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1次及以上。

   4.专业背景要求:教育类相关专业。

   5.外语水平: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能够进行行业内国际化交流。

   6.具有应聘岗位资格证,健康证,普通话二级甲以上,国家计算等级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操作电教和网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520日。所有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199.196.16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初审:资产公司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3.资格复核:资产公司将初审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4.资格审查名单公示:资产公司招聘工作小组提交初试考核方案和复试建议方案给人事处(人才办),由人事处(人才办)在人事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并公布下一步考核方案。

   5.初试和复试:初试由资产公司按照初试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复试由人事处牵头会同资产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6.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资产公司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人才办)在人事处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7.审批:资产公司招聘工作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处(人才办)按照学校文件审核研究并提交学校审批。

   8.聘用:经学校审批,录用人员来校签订用人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1. 幼儿教师岗位实行准聘制,聘期3年,准聘期内不得转岗;

   2. 幼儿教师按聘用岗位享受待遇;

   3. 可申请校内周转房。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幼儿园

联系人: 程敏 胡满

电话:      027-67863251          027-67868616

邮箱: 309113186@qq.com           5179082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