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空置房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学校招租的有关规定,现有少量空置房源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空置房源相关信息将定期更新,以确保承租者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房源信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本次招租严格遵循“规范管理、公开招租”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符合公司整体规划、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择优选择承租人,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二、招租对象
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单位或自然人(以下统称“竞租人”),均可参与本次招租竞租。
三、招租房源基本信息
本次招租的房源为华中师范大学东门教育培训大楼、三层楼及平房部分空置区域,具体房号、面积、单价等信息详见附件《房屋招租信息表》等。所有房屋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四、租赁相关要求
(一)租期与签约
租期原则上一年一签;大型或重点引进的经营项目,在第一次签约时,可签订五年以内期限的合同。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竞租人需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费用缴纳
租金及物业费:按附件中标明的单价及房屋面积计算年租金,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期的租金及物业费(以签约合同月份为准)。
(三)经营与装修
中标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合法经营、按章纳税,接受我司、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营业所需工商、税务、卫生等证件由中标方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物业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中标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转租第三方,不得私自改造建筑结构及水电设备;房屋装修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如需重新装修,装修方案须报武汉华中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室内外装修归公司所有。
门面房租户需对房屋前的卫生、秩序、绿化等实行“三包”,垃圾倒入指定地点,违反规定未按期整改的,相关处置费用由租户承担。
五、招租流程
信息查询:竞租人可自行查阅本公告附件,了解空置房详细信息,具体事宜咨询物业公司联系人。
报名与投标:竞租人需按要求,按时递交投标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需超过投标底价,低于底价视为废标。
评标定标:由评标小组确认投标资格后组织开标,以有效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
合同签订与交接:中标方按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后,凭财务收费收据到物业公司办理水电开通及房屋交接手续。
六、其他说明
竞租人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竞租及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双方均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七章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教育培训大楼8楼物业办公室
联 系 人:黄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72125795、13517290859
八、附件
1.《空置房招租信息表》
2.《竞标申请表》
3.《竞租承诺书》
4.竞标递交材料清单
武汉华中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