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个人向我公司反映:武汉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所谓的与我公司签订的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原名“华师文化街项目”)的《发起人协议》,对外宣称负责该项目开发和对外出售。为了维护公司的声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已经和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该项目的《发起人协议》,并根据该协议成立了武汉华大中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二、我公司和武汉华大中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融资开发建设,更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定向合作协议,未经合法程序以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项目名义进行的投融资行为均涉嫌违法,望社会公众切勿上当受骗。
三、我公司保留对任何假冒公司名义、侵犯公司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反映情况或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8134,联系人:方老师。
武汉华中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