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投资企业: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财〔2018〕11号),公司决定对所属企业开展全面清查摸底工作,通过清查摸底,理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从业人员等情况,为制定公司所属企业改革方案奠定工作基础。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报告基准日是2018年12月31日。请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填报有关数据。如果企业处于未经营状态,只需填报基本情况栏。
二、摸底范围是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所属各级企业,即到国有参股公司为止(含参股公司本级)。
三、各企业要逐一核实本企业所属各级公司与资产公司的产权关系,摸清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从业人员等情况,认真填写“华师资产公司所属企业摸底情况表”;如不存在上述情况,仍需上报说明,在情况表上写明“经摸底清查,无此类情况”。
四、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清查工作,本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责任,向企业所有职工传达,做到通知到位、清查到位,保证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五、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上报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调查摸底结果,形成摸底工作报告报学校、教育部,为制定改革方案奠定基础。
六、上报时间截止2019年5月24日17:00前。纸质版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资产公司办公室807室刘老师。
联系人:李柏颖 电话:67861286
附件:华师资产公司所属企业摸底情况表
资产公司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