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定,自2010年起将教育部直属高校校办企业纳入中央企业管理。我校全资的国有控股企业——武汉华中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也名列其中(包括公司所投资企业)。纳入中央企业管理后,国家有关部门对央企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管理更加科学严格,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公司要求各投资企业加强学习,了解掌握国家对央企的一系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纳入央企管理后的新变化、新政策、新要求。
另外,中央财政决定,对教育部直属高校企业,实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我公司(包括公司所投资企业)也是被纳入管理的企业之一。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201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按利润的5%收取,即以财务决算合并报表为基础,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的净利润的5%收取。公司要求各投资企业从今年开始,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搞好财务预决算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认真实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争取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文/方晗)